潘越云(英语:Michelle Pan,1957年11月19日-),本名潘月云,台湾著名女歌手,1980年10月31日正式在演艺圈出道,是台湾滚石唱片第一位签约艺人。初出道时以一首《天天天蓝》引起轰动,是台湾1980年代红极一时的歌手。另有著名国语作品“野百合也有春天”、“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丝路”等等,台语作品“情字这条路”、“纯情青春梦”、“心情”等等。 走过人生婚姻低潮,“我很坚强,从来不对人诉苦,就是自己思考,自己消化情绪。”她17岁父母双亡,开始半工半读独立生活,任何困难都是自己解决,很少求人。
专辑列表
1980年12月 ‘三人展’〈潘越云、吴楚楚、李丽芬〉收录‘我的思念’;
1981年 ‘再见离别’;
1982年08月 ‘天天天蓝’;
1983年 ‘野雀高飞’收录‘野百合也有春天’〈EP〉;
1983年02月 ‘胭脂北投’收录‘心情’;;
1983年12月 ‘无言的歌’;
1984年 ‘寂寞的雪’收录在李建复‘夸父追日’专辑;
1985年01月 ‘世间女子’收录‘锁上记忆’;
1985年08月 ‘相思已是不曾闲’;
1985年10月 合唱‘明天会更好’单曲〈并收录在‘明天会更好’合辑中〉;
1985年11月 ‘三毛作品第十五号─回声’(与齐豫合唱);
1986年02月 ‘新曲与精选’收录‘几度夕阳红’;
1986年10月 ‘旧爱新欢’
1987年01月 ‘快乐天堂’、‘大地旋律’单曲〈收录于‘快乐天堂’〉
1987年 ‘第一种声音’单曲〈收录于‘第一种声音’合辑中〉
1987年 ‘因为我在乎’单曲〈收录于‘滚石今年夏天1987电影电视主题曲重要情报’合辑中〉
1987年09月 ‘桂花巷’单曲〈收录于‘中国经典名著电影音乐系列之一─桂花巷电影原声带专辑’〉
1987年12月 ‘纱的吻’
1988年 第一首英文单曲‘Make no mistake ,Hes mine’(与齐豫合唱);
1988年 ‘浮生梦’、‘京华烟云’单曲〈收录于‘中国经典名著电影音乐系列─京华烟云原声带专辑’〉
1988年07月 ‘情字这条路’
1988年 个人第一张音乐录像带专辑‘世间女子的爱怨情愁’
1988年09月 ‘男欢女爱’收录‘你是唯一’(与张信哲合唱);
1989年09月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1990年10月 ‘对你的十个疑问’
1991年03月 ‘春潮’收录‘你是我一辈子的爱’
1992年02月 ‘十年情歌搜藏盒’
1992年02月 ‘十年原声剧情片’
1992年08月 ‘纯情青春梦’
1992年11月 ‘心的诱惑’收录‘来生相守’
1993年06月 ‘痴情’收录‘痴情不是一种罪过’
1994年03月 ‘孤单’
1994年11月 ‘秋天’
1997年01月 ‘该醒了’
1998年02月 ‘潘越云24K24Bit珍藏版金碟精选辑’
1999年 ‘秘密情歌’EP
1999年04月 ‘拍拍屁股去恋爱’
1999年06月 ‘女汤’电影原声带
1999年11月 ‘唯一潘越云’
1999年12月 ‘疼爱潘越云’VCD
2001年11月 ‘真情女人’收录‘是谁人’
2003年03月 ‘滚石香港黄金十年’
2003年11月 ‘旧情人’
2004年11月 ‘情歌’收录‘丝路’
2006年07月 ‘淡水情歌’单曲
2007年08月 ‘同名专辑’
婚姻经历
1999年5月9日与黄光全结婚,女儿今年10岁。婚后,潘越云独自承担起养家的重担,黄光全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平时喜欢喝酒。因为无法忍受黄光全的家庭暴力,潘越云在婚后第二年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始终不同意。由于台湾的法律规定必须双方达成协议才能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潘越云只有隐忍不幸婚姻的约束。二人最终在08年5月正式达成分居协议,潘越云带女儿搬出另居。09年3月传出半年前黄光全带警方到阿潘住处捉奸的传闻,潘越云坦承,自己和老公分居后就与外遇男子交往,之所以造成“外遇”是因为黄光全始终不同意离婚,她是为了女儿才勉强维持这个家。
2009年6月,黄光全起诉潘越云及外遇男子破坏婚姻,并求偿8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60万元),创下近年来同类案件的索赔最高纪录。潘越云则诉请离婚。,台湾在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被公众评为十大恶法之一。此事发生后,潘越云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同情及妇女界人士的声援,台湾立法院紧急修订有关婚姻法,规定只要一方提请离婚婚姻关系即自动失效,目前已获得初审通过。
恢复自由身的潘越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嘲非“单身贵族”,而是“单亲妈妈”。她表示:“很高兴把一件事情圆满解决了,接下来的重心在女儿身上。”潘越云说,两年来慢慢和女儿沟通离婚的事,“夫妻感情不好是夫妻的事,不要影响到女儿。”她透露,刚刚过去的母亲节当天,女儿非常体贴地亲手做了一张卡片送她,让她感动到哭。原来,11年前的5月9日是结婚日,2010年的5月9日她获得自由,又逢母亲节,成为她最棒的母亲节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