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名 瑞士人的姓名,不论是使用哪种语言的,和其他西欧人一样,都是姓放在最后,名放在前面。姓名由一姓一名组成者居多数,偶然也有人还有一个“中名”。 有的名字是复合名,由两个字组成,如Jean-Jacqucs,Albert-Louis,Anna-Marie等等,多见于法语的姓名。姓氏中也有由两字合成的复合姓,如Jenneret-Gris。有的复合姓有悠久的历史根源,是代代相传的;有的则是由于婚配关系而产生的,一般不传给后人。 传统上,妇女一结婚就改姓丈夫的姓,成为某某太太。如原姓Schmidt的一位女士嫁给Keller先生,她就成了Keller太太。如果她丈夫出于某种原因要对她表示尊重,她可以保留自己娘家的姓,放在丈夫的姓后,用连字短横连接起来,成为Keller-Schmidt太太。1985年瑞士通过了一项新婚姻法,允许妇女在婚后保留自己的姓,但要把她丈夫的姓缀在后面。如此,上述例子中的妇女,如果她愿意的话,又成了Schmidt-Keller太太了。 瑞士的姓氏中间有带de或von等字样的,如de Laharpe,vonWatt等等。这些字都是小写体,并不是“中名”,而是姓氏的一部分。有这样姓氏的人多半都是古代贵族的后裔。对这样的人称呼时,应该带上他们的贵胄标记de或von(一般汉译为“德”,“冯”或“范”),而称之为“德某某先生”或“冯某某夫人”。 (二)称谓 瑞士人,尤其是中年以上的人,一般比较正式,不以前名称呼朋友或同事;至少不像美国人那样“自来熟”,刚一认识就互相“称名”而不“道姓”。 和瑞士人结识,总要带上他(或她)的姓,称之为“某某先生”,“某某夫人”或“某 某女士”。这样的正式称呼,一般要延续很长的时期,也许一直这样称呼下去。在瑞士人之间也是如此。 瑞士人之间也有直呼其名的。这有几种情况:少年时代的朋友或多年知交;另外,长年在国外从事外交工作的人以及比较年轻的一代,也往往喜欢采用国际上日益流行的“称名”习惯。 对不认识的妇女如有必要攀谈,年轻的当然称为“小姐”;年纪稍长的,用法语可以称为“夫人”(madame)。但如果用德语,便不好称之为Frau,因为这个字带上姓才是“太太”或“夫人”的意思,不带姓就只是“女人”的意思了。此时只好道一声“对不起”再和她说话。 另外,无论德瑞或法瑞的独身妇女,如果过了一定岁数(譬如50岁左右)仍未结婚,也可以称她为“某某夫人”,而不再称为小姐。这样,对她更尊重些。 也有一些妇女喜欢按照美英方式,在自己名前加上Ms.的字样,既不表示未婚,也不表示已婚。她们的朋友也就可以这样写她们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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