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父亲的名字竟被开发商用来作为卖房赚钱的招牌。 近日,笔者在北京海淀区板井路北侧偶然发现了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鲁迅文化园绿化工程”,笔者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到,当地要搞一个叫鲁迅文化园的项目,开发商是北京市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笔者拨通了这家公司的电话,一位男士告诉笔者,鲁迅文化园是一个有住宅、公建和公园的项目,明年1月开工。笔者询问这个项目与文学家鲁迅有什么关系,对方说有一些但关系不大。问是不是想用鲁迅这个名字来吸引客户,对方没有否认。
笔者向鲁迅的儿子周海婴询问此事,70多岁的周先生很惊讶,称不知此事。他说:“鲁迅这个名字应事先得到我本人书面授权同意后才能使用。”周先生说,在使用这个名字时应考虑到与鲁迅本人的为人和形象相符。如果用于公益事业,经过双方协商尚可使用。针对鲁迅文化园之事,周先生明确表态,法律方面的问题且不说,单就小区的性质而言,也不能同意用鲁迅来冠名。
笔者又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的有关人士,得到答复,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对鲁迅的姓名权的侵权。据了解,国际上对知名人士的姓名使用有明确的界定范围,不允许用于商业活动,即使用于公益事业,也必须经过本人或家属的许可后,通过合法手续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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