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标志性象征该不该被注册成商标在商业领域使用,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昨天,北京著名食品企业——华邦食品有限公司率先进行了尝试。记者获悉,华邦新培育的一种“有机大桃”,已于昨天正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并被受理审核。
为华邦代理此事的是北京的一家策划公司。该公司向记者出具的材料显示:华邦昨天已在第31大类包括桃、葡萄、猕猴桃等鲜水果商品上申报了“天安门”商标,国家商标局目前已受理了这一申请,正在审理中。据悉,华邦此次申注的“天安门”商标,主要是用于其新培育的“有机大桃”上。 “天安门”被申注,一些商标代理机构颇感意外,因为按照新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国内著名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雷也表示:“目前国内企业的商标意识普遍有所加强,但必须正确理解有关法律法规。”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天安门”商标的申注最终能否成功,还要取决于有关部门对“天安门”是不是标志性建筑物的判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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