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他人身份证办理车辆牌号的吴某,近日被告上了石狮法院。记者昨日从石狮法院获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身份证引起姓名权案,法院已将此案排期开庭。 据原告王某称,两年前,他将自己的一辆小货车卖给被告吴某时,将身份证交给吴某,委托他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吴某办完汽车过户手续后,谎称不慎丢失了王某的身份证。王某信以为真,便于2003年1月到市公安局补办了一张身份证。今年7月,王某接到泉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的电话,要求他带身份证到该所核对办理他的车辆的过户手续。王某大惑不解:他没有车辆,车管所怎么会叫他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查询,他才知道是吴某利用他的身份证,盗用他的姓名,办理了车牌号。今年8月,王某又接到石狮公路稽征所的履行交通(规费)义务通知书,要求5天内到该所缴交公路规费。 王某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他有权要求被告吴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有关法律人士称,吴某未经王某同意,利用骗称已丢失的王某身份证,盗用其姓名,办理汽车牌照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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