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犯罪嫌疑人同名而被警方错抓的四川省西充县籍学生王卫日前获得了国家赔偿。 2002年5月31日,西充县城内的一家美容美发店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抢劫案。当地公安民警迅速出击,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中的3名,另有两名负案在逃。归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向办案人员供述两名在逃人员中一人为“王卫”。公安机关遂提请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上网追捕。
今年8月27日,四川乐山师范学院在校学生王卫在其父亲处休假后返校时,被广州白云机场警方抓捕羁押。王卫极力申辩,最后经西充警方核实,此王卫并非是网上要抓捕的“王卫”。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对王卫作出撤销批准逮捕决定。广州白云机场警方也将在拘留所被羁押了4天的王卫释放。
今年9月,被警方无辜羁押的王卫以被错捕为由向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该院作出赔偿决定,王卫应得到国家赔偿金223.72元。同时,经与县公安局协商,决定由西充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分别拿出2000元和1000元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近期,西充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派员先后两次向王卫当面道歉。
特别提示:起名一定不重名,重名一生事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