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莉(化名)是本市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3年来,她一直为无辜上了欧洲申根国的“黑名单”而烦恼。
同名同姓招来麻烦
萧莉曾在某国驻沪领事馆工作过。2001年9月赴该国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求学期间,萧莉曾申请去西班牙的旅游签证,不料竟遭到西班牙拒签。经查询后得知:有一个与萧莉姓名拼音、出生年月日、性别完全相同的上海人,因在意大利非法滞留而上了欧洲申根国入境签证的“黑名单”。由于意大利保存的资料中无“护照号”一栏,根据申根国协议,西班牙拒绝萧莉入境。
过去,萧莉因工作需要到过不少国家,但她从未去过意大利,更无任何不良记录(有护照为证)。为此,她多次与意大利驻某国领事馆交涉,对方了解情况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要萧莉能提供一份由我国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表明“在上海,姓名拼音为XiaoLi,出生年月日与性别均相同的女性不止一人”。
往返奔波无功而返
原以为得到这份只说明客观事实的证明很容易,但是,萧莉回国后,从今年1月到11月往返奔波了近十个月,却连谁该是出具证明的权威部门也没弄明白。
她跑过市公安部门,有关接待人员告诉她,这样的事公安局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公安部门不能给她出具证明。而且公安部门的证明只能对内,不能对外使用,让她到公证处或市出入境管理处去想想办法。
萧莉跑过公证处,接待人员表示,公证的职能是依法对委托人的法律行为和提供的文书材料、事实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你的问题不属于公证部门管。
萧莉跑过市出入境管理处,有关接待人员说,出入境管理部门只负责审核、办理公民因私出入境事宜,有多少人同名同姓这样的证明应该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解决,他们无法帮忙。
还盼早日解除烦恼
区区一张证明,带来无尽烦恼。萧莉说,她现在是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业务发展经理,到欧洲国家培训、开会、开拓业务、办展览的事很多,若无这张证明,申根国肯定是去不了。现在西欧、北欧、中欧已有16国加入申根国,这叫她今后怎么办?
公民依法出入境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萧莉恳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她提供帮助,依法保障她因为与别人同姓名、同性别、同出生年月日而遭受侵害的权利和利益,帮她早日从申根国的“黑名单”中解脱出来。 作者:卢方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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